为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实施效果,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回国)工作,全国博管会办公室继续开展2021年第二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一、项目介绍
国际交流引进项目用于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工作,资助期限为两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北京时间6月1日-9月20日24:00前登陆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100人、外籍博士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
(3)省(市)联合资助
2021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其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各省(市)具体负责组织,各省(市)拟获选人员名单须在9月20日前报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结果拟于10月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磊 办公电话:8489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