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资助规模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 | 网上申报时间 | 学校收取材料时间 |
1 |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 400 | 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 1989年1月1日 (含)以后出生;拟进站人员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2020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新近进站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 2月20日 | 3月15日 | |
2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第69批面上资助 | 300 | 自然科学:一等12万,二等8万 | 进站 18 个月内的在站博士后(进站到面上资助申报截止日不超过18个月) | 2月1日 | 3月20日 |
3 | 特别资助(站前) | 400 | 18万 | 拟进站人员: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 | 2月1日 | 3月20日 | |
4 | 特别资助(站中) | 800 | 自然科学18万 | 进站满4个月。(2020年12月1日前进站) | 2月1日 | 3月20日 | |
5 | 第70批面上资助 | 300 | 自然科学:一等12万,二等8万 | 进站 18 个月内的在站博士后(进站到面上资助申报截止日不超过18个月) | 7月1日 | 待定 | |
6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30 | 每部专著平均8万 | 在站 2 年以上或出站 5 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 1月1日(网下提交) | ||
7 |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 国际交流计划 | 500 | 国家:两年40万,用于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 | 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 Top30先到先得,直接资助2月1日; | 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
第一批2月1日; | 4月10日; | ||||||
第二批4月15日(以系统为准) | 待定 | ||||||
8 | 国际交流计划 | 100 | 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 2月1日 | 4月10日 | |
9 | 国际交流计划 | 100 | 资助经费为每人 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 直接资助,重要国际会议2月1日; | 资助名额用完为止 | |
第一批2月1日开始 ; | 6月30日 | ||||||
第二批6月30日(以系统为准) | 10月30日 | ||||||
10 | 香江学者计划 | 52 |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 年以内)。 | 2月1日 | 4月10日 | |
11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30 | 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 年以内)。 | 2月1日 | 4月10日 | |
12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40 | 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 年以内)。 | 3月1日——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