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引进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实施,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中国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6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1年引进项目计划拟资助500人以内。
谁可以申请“引进项目”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怎么申请“引进项目”
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月1日-9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引进项目”获选人如何选拔(三种遴选方式)
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100人、外籍博士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获选结果拟于5月、10月公布。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150人。
省(市)联合资助
2021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其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各省(市)具体负责组织,各省(市)拟获选人员名单须在9月20日前报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结果拟于10月公布。
申报咨询电话:010-62335016
学校申报咨询电话:025-8489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