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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的通知

时间:2021-02-09来源:南航博士后点击:1307

关于申报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的通知

各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已于21日开始网上申报,请各位在站博士后踊跃申报,流动站积极把关。

 

一、资助项目介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 1985 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1年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进站满4个月(2020121日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8、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友情提示:

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7。具体填报要求如下: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

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四、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1

申请人是否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是否已取得了突出成效。

2

申请人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五、申报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

202121日网上申报开始;

20213月20日我校博士后申报截止。

202141日——49日评审、审核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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