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
因疫情影响,部分外籍博士后回国之后无法及时返回中国,导致不能正常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可根据实际研究工作开展情况,申请调整发放目前尚滞留在国(境)外的外籍博士后薪酬,学校发放薪酬总额不超过3万美元/年。
博士后合作导师可填写附件1,签字并盖章后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楼522室),博管办将及时予以调整。
联系人:李红艳
联系电话:84895949
附件:疫情期间外籍博士后薪酬调整申请表
附件:疫情期间外籍博士后薪酬调整申请表.doc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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