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项资助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1-24来源:南航博士后点击:812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2019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期限为两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300人。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第一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2019年度计划资助120人。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

4、香江学者计划: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2019度计划资助50人。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1、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按《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2、以上所有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两册,每册单独装订:A4幅面,左侧装订,加目录,以申请书封面为合订本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三、申请时间及学校接收材料时间

批次

申请时间

学校接收材料时间

引进项目

1

即日-314

313-14

2

即日-614

613-14

3

即日-913

912-13

派出项目

即日-314

313-14

学术交流项目

1

即日-314

313-14

2

即日-614

613-14

3

即日-913

912-13

香江学者计划

1月底-319

318-19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月底-319

318-19

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

31-424

423-24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博士后务必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能申报。

2、以上六大交流项目,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其中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指南》,或联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话025-84895949

 

【附件1 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124

 

版权所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苏ICP备05070685号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编: 210016

联系电话:025-84895949 电子邮件:postdoctor@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