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在站已满2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出站,须提前2个月申请,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经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从事研究工作。
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1份、《聘用合同续签书》3份至博管办。
延期期间,如有学院或导师出资,请提交博士后薪酬标准及导师出资情况呈报表,并请学院或导师将博士后延期内的薪资统一汇至人事处账户,递交转账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非全职博士后).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2021年3月前进站全职博士后).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2021年3月后进站全职博士后).docx
博士后薪酬标准及合作导师出资情况呈报表(20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