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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18来源:南航博士后点击:826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后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引进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项目介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引进项目主要是资助一批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工作。

二、资助期限和标准

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引进人员应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包括博士后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三、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4、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6、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

7、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 考虑到今年申报工作开展较晚,允许201811日之后进站的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20181019日至115期间登陆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中文或英文均可),准备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3将《申报书》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目录,以申报书封面为合订本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交予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 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

五、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和地点

1、申报材料:合订本2

2、材料接收时间:2018115日至117

3、材料接收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附件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docx

附件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英文).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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