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相关规定,第5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和人数
面上资助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资助等级分两档,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2016年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申请对象
2014年9月1日后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通过时间为准),且尚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人员。第59批面上资助与第9批特别资助不得同时申报(二选一)。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面上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可以从我校申报,也可从企业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应首先仔细阅读《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附件一)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二)了解相关讯息,特别是关于面上资助通讯评议程序及标准(P19-21)的相关说明,以提高获资助可能,避免无谓的失分。
2、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显示采集成功后还要点“提交”),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A4幅面,单双面均可)并亲笔签名。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3、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可手写或打印,但必须是亲笔签名。《意见表》不需要院系盖章。
4、将纸质申请书一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一并交予博管办。《意见表》原件单独装订,《申请书》与另一份《意见表》(原件或复印件)装订成册,不需要任何附件材料。
四、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2、“投送学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投送二级学科很重要,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并随机匹配同行专家。
3、申请表所涉及“设站单位”均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流动站所在院所名称。
4、“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由学校博管办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院系公章。
5、博士后全国编号可以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查询:以进站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后,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五、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2月22日――2月24日
2、地点:校本部办公楼52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如需邮寄申报材料,请尽量使用EMS,在上述时间段内快递至: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联系人:常志庆,025-84895949。
附件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软件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