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各类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通知时间~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1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1月~3

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2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全年可随时申报

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3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1月~3

每人30万元人民币

4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全年可随时申报

每人3万,用于交通、食宿、会议费等。

5

香江学者

13

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

6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月~3

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

7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3月~4

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南航提高至36),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

8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站前:1月~4

站中:1月~3

自然科学18万元

社会科学15万元

9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共两批)

1月~2

7月~9

一等资助:自然科学12万元

       社会科学8

二等资助:自然科学8万元

         社会科学5万元

10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月~5

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11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及日常资助

3月~5月初

科研资助:

A类:6-8

B类:3-5

C类:1-2



注:1、上述申报时间为往年一般通知时间,具体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

2、以下各项目情况介绍均以20172018年申报工作为例。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一、项目介绍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拟进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资助确定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正式进站后方可兑现资助经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为当年度拟进站从事全职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申报通知日,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体以通知为准)的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2、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申报当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本年度限定的且适合我校的资助学科包括: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数学、物理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①根据国家规定,本校的博士毕业生继续留在本校做博士后的,原则上应更换一级学科。②所在学科不在以上范围的,可选择与自己所在学科相近或相关的学科进站。)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年度“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pdf

5、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请于通知规定时间期间(一般是2月)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在线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须与网上一致。

2、准备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须加盖校级学术评定委员会公章)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准备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四类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4、请博士导师填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doc,请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doc,推荐意见可手写或打印,但必须是亲笔签名。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5、将1-4号按先后顺序装订成两册,每册单独装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四、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两册

2、申报截止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是3月初。(最终获选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发布)

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90)相关规定,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以下简称“引进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引进人员应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引进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引进人员由引进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四)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六)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

(八)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考虑到今年申报工作开展较晚,允许201811日之后进站的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本次申报。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于20181019日至115日期间登陆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中文或英文均可),准备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3.将《申报书》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目录,以申报书封面为合订本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交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

四、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是11月上旬前。

2、纸质材料递交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室。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4)相关规定,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7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已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国内推荐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方可申报。

4、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1)省部级(含)以上基金资助获得者;(2)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3)参与“863”、“973”、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知识创新工程或同水平的科研项目。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7、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通知规定时间期间(一般是2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

2、准备主要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待7月底之前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英文)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支付金额数,并注明提供资助的方式;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本(A4幅面,以申报表封面作为合订本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交至博管办。

四、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是3月上旬前。

2、纸质材料递交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室。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4)相关规定,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7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17119日之后。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通知规定时间期间(一般是2月)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

2、准备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国际会议的通知书;国际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3、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2本(A4幅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合订本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交至博管办。

   四、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是3月上旬前。

2、纸质材料递交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

  

五、香江学者

(一)资助说明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7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已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拟进站的当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一般三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4、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5、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查询当年度香江学者岗位目录.pdf,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准备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申请人于通知规定时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将《申报表》和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本(A4幅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合订本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提交至博管办。

(四)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为每年3月上旬前。

2、纸质材料递交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室。

六、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身份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1月底—320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一定时间内与至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终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2.博士后设站审核

博士后设站须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于320日之前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同时在线生成《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与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同期组织初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七)、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

2、纸质材料递交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室。

  

七、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2018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资助国内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旗下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四)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五)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下载The Application Form ofChina and Germany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中德博士后申报表》)

申请人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主要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2、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托福TOEFL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本(A4幅面,以申报表封面作为合订本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交至博管办。

四、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是3月上旬前。

2、纸质材料递交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室。

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一、资助金额和人数

特别资助是为了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研究创新能力,对其中一部分非常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资助标准为15万元。2017年拟资助人数约830人。

二、申请条件

1上一年度1110日前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批准通过时间为准)。

2、本站博士后工作期间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

3、特别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但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学校将按照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择优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4、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只能从工作站申报。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只能从我校申报。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项目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应首先仔细阅读【附件1】特别资助评议程序及标准.pdf、【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常见问题解答.doc,了解相关信息,以提高获资助可能,避免无谓的失分。

2、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显示采集成功后还要点“提交”),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两份(A4幅面,单双面均可)并亲笔签名。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网上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申请书》不需要院系盖章。

3、准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两套,每套单独装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证明材料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四、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2、“投送学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投送二级学科很重要,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并随机匹配同行专家。

3、博士后全国编号忘记了怎么办: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4、申请表所涉及“设站单位”均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流动站所在院系名称。

五、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纸质材料:纸质申请书两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两套。

2、递交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为3月初。

3、地点:校本部办公楼52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九、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以61批面上资助为例)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相关规定,61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介绍

面上资助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资助等级分两档,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2017年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申请条件

1201591后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批准通过时间为准)。

2、本站博士后工作期间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

3、面上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但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4、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可以从我校申报,也可从工作站申报。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只能从我校申报。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项目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首先仔细阅读【附件1】面上资助评议程序及标准.pdf、【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常见问题解答.doc,了解相关信息,以提高获资助可能,避免无谓的失分。

2、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显示采集成功后还要点“提交”),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A4幅面,单双面均可)并亲笔签名。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网上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3、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可手写或打印,但必须是亲笔签名。★《申请书》和《意见表》均不需要院系盖章。

四、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2、“投送学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投送二级学科很重要,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并随机匹配同行专家。

3、博士后全国编号忘记了怎么办: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4、申请表所涉及“设站单位”均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流动站所在院系名称。

五、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纸质材料:申请书1+《专家推荐意见表》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其中,《意见表》原件单独装订,《申请书》与《意见表》复印件装订成册。不需要任何附件材料。

2、递交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是2月下旬。

3、地点:校本部办公楼52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十、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一)资助金额和人数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其在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出版物统一命名为《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每年拟资助出站专著30部左右,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2、申请人须为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3、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涉密项目及军事学相关学科的专著不允许申报。

6、专著作者须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提出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应首先仔细阅读《博士后文库》书稿评审标准.doc

2、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doc、《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xls

3、将专著和《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光盘1张,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4、委托专业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检测,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

5、将光盘、查重报告于当年331日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010-82387704,以投递日戳为准);同时将《报名信息表》发送至chubanzizhu@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四、资助申报时间和材料递交地点:

1、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从每年年初至6月中旬前。

2、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十一、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及日常资助

(一)资助介绍

1、科研资助,全称“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是面向全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应用研究、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资助分为三类:A类,资助金额6-8万元;B类,资助金额3-5万元;C类,资助金额1-2万元。博士后可根据本人的课题情况提出相应申请。

2、日常资助,全称“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面对全省在站的统招统分博士后研究人员,用于博士后人员日常生活和日常公用。

(二)申报条件

1、科研资助:上一年度331日后进站的所有博士后(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审批时间为准);且本站博士后期间尚未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面上资助,以及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

2、日常资助:上一年度331日后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本站博士后期间尚未获得江苏省博士后日常资助。

请注意:与本省工作站、创新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请一律从工作站或创新基地申报,不通过我校申报;与外省市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于通知规定时间登陆“江苏省博士后资助申报系统”。首次申请的博士后须通过进站编号及手机号码进行注册。非首次申请的博士后,请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直接登录申报系统。

★进站编号查询方式: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后,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六位数进站编号。手机号码要和中国博士后管理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一致,如有修改,请联系技术人员:师小丽,025-52332861

2、填写《科研资助申请表》(填写说明请查看附件)或《日常资助申请表》,在线提交,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经推荐人签署意见后(不需要院系盖章),交予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如有附件,请将材料附于《申请表》后简易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不得超过10页。

★请注意:申报纸制材料须与网上材料内容相一致。如在申报过程中,遇注册、登陆障碍,系统显示等技术上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师小丽,025-52332861

四、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以学校博士后网站通知为准。一般为每年5月中旬前。

申报材料递交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办公楼52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doc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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