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66号)相关规定,2018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国内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旗下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本校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本校在职教师,或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本校全职博士后须经合作导师和博管办同意;本校在职教师须校人事处同意;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需依托我校申报。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
三、申报程序
1、查询岗位需求:
2、下载并用英文填写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将《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2本(A4幅面,左侧装订,加目录,以申请书封面为合订本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并将全部申报材料制成电子版(5M以内),刻制在1张光盘上。
4、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和地点
1、申报材料:合订本2本、光盘1张
2、材料接收时间:2018年9月24日—25日
3、材料接收地点:明故宫楼区办公楼52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